日前,北京一輛120急救車在路上遭遇堵車終致傷者死亡,引發輿論關注。近年來,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用途車輛因路上堵車耽誤急救的事件屢見報端,備受指責的社會車輛司機因不知如何避讓也表示很無辜。急救遭遇交通“堵”局,對此,專家建議進一步加強制度設計,出臺相關緊急避讓指引政策,保障“生命通道”暢通。
急救車輛遭遇交通擁堵“生命通道”何以不暢
近日,北京一輛120急救車在路上遭遇堵車終致傷者死亡的消息引發熱議。自行車道遭遇違章停車,逆行遭堵,僅僅3公里的路程卻足足走了40分鐘,一個生命就這樣在擁堵中尷尬離去。
近年來,120急救車身陷“堵”局導致患者無法得到及時救治的事情屢見不鮮,引發各界關注。北京協和醫院急診科主治醫師,素有“急診科女超人”之稱的微博紅人于鶯日前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介紹稱,在她經手的急診案例中,雖沒有因救護車在路上遭堵導致病人去世的案例,但因堵車耽誤病情的例子并不少。
其實,并非只有120急救車遭遇堵車這一難題,近年來,在不少城市,消防車等其他特種用途車輛也都難逃“堵”命,以致救援時間遲誤。
公安消防部門一名警官日前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就全國情況而言,車輛比較多的大城市,消防車被堵的幾率比較大。此外,消防專用車道被堵也是很普遍的現象。
對于這些每天都需要與死神賽跑的急救車輛而言,交通擁堵已成其不能承受之重。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范達日前透露,該中心目前擁有400余輛120急救車,日均值班車輛130多輛,日均呼入與急救相關電話約1000次,出車次數900到950次之間,但每次完成任務的時間不是很理想,應該說和國際上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
為何會有如此大差距,范達指出,首先是急救站點布局不能滿足需要,其次就是道路交通的阻礙。
其實,按照法律規定,急救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違反交通規則,但現實情況是,即使違反交通規則,有時候急救車也無法做到救急,因為應急車道被占,公交車道被占,甚至自行車道也被大量私家車所占用,急救車輛根本無法通行。
“北京急救中心每天都會接到近10%的市民投訴,然而在北京道路擁堵高峰時段,誰也想不出辦法。”范達透露,北京120與110、122等相關部門也一直在探索深化合作,以保障更快捷服務。
“但這些都是補充,不能每次出車都靠警察疏導交通。”他認為,道路交通是現實,在此情況下,公民意識非常重要。看到警燈、聽到警報應自覺避讓,每個交通參與者應該有這種意識。
公安消防部門受訪警官表示,消防車路上被堵,情況千差萬別,有的確實是道路狹窄,無法避讓,另外一些情況,也可能是個人素質的問題。
不愿讓還是無路可讓“遭堵致死”孰之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明確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然而,這一規定落實情況并不樂觀。此前一項網絡調查顯示,遇到急救車不避讓的私家車超過一半以上。
面對事關人命的急救車輛,人們為何如此麻木?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教授張柱庭分析稱,一方面,一些特權車輛隨意占用應急車道,帶來了不良的示范效應;另一方面,個別特種車輛在沒有特殊需求時也隨意打開警報,久而久之給人一種“狼來了”的感覺。
于鶯也認為,主要是因為中國特權車太多,動不動就封道占道,長此以往,老百姓有一種逆反心理。
但張柱庭認為,究其根本還是人的問題。就交通文明來說,物質層面發展迅速,但精神文明還遠遠不夠,社會公眾缺乏對其他人生命的尊重。
分析稱,國家道交法中“應當讓行”一說欠缺強制性,在執行過程中會大打折扣,因為此規定并沒有指出如果其他車輛和行人不讓行,將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其實這一說法也有待商榷,以北京為例,該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中對處罰做了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未按照規定讓行的,處以200元罰款。但北京急救車輛遭堵現狀并沒有因為這一規定而改善,分析稱,主要是因為這條規定存執法難度。
就在輿論紛紛譴責社會車輛有法不依、有規不循的同時,也有網友認為,將全部責任推給社會車輛或駕駛人的素質,并不公平。因為這一悲劇是多方因素造成的。比如,北京周五晚高峰的擁堵,可能讓一些車輛確實無路可讓。
不少司機坦言,其實并不是不想讓,而是“以前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不知道該怎么讓。前方有紅燈,能闖嗎?沒有應急車道,又該讓到哪去?因此違章了,會不會挨罰?”
“這不是讓不讓的問題,我是讓你了,可我闖了紅燈或者進了應急車道違規了,我該怎么辦?你知道申訴一下,有多麻煩嗎?”在記者隨機采訪中,數名私家車司機如是表達自己的難處。由此可見,這不僅是簡單的讓與不讓的問題,而是該如何讓的問題。
急救“堵”局待破專家建言加強制度設計
120急救車救人途中因社會車輛不避讓寸步難行,各地消防車因種種原因受阻難以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撲滅大火……特種用途車輛本應享有的特權在現實生活中遭遇尷尬,引發深思。與此同時,備受指責的社會車輛司機因不知如何避讓也表示很無辜,急救應急遭遇交通“堵”局,困境待解。
對此,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日前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指出,哪個國家都有這樣的問題,救火車、救護車等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人們有義務避讓,但在中國,“讓”的方式卻并不具體。無論是立法還是執行,都沒有具體的規定,大家也不明白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是怎么個“讓”法。
他解釋說,三條車道上,擋在救護車前面的所有車輛應當怎么做,好多人并不知道。不少人覺得,“后面的救護車不在我的車道上,和我無關”,但這正是具體做法上出了問題。
“高速路上的應急車道規定要空出來,但城市里沒有相應的規定。”他認為,有關部門應該加強這方面的制度設計,出臺相關緊急避讓指引政策,保障急救車輛在早晚高峰等關鍵時段順利通行。
在這方面,可以從國外的做法中得到一些啟示。今年年初,一則“實拍德國千余輛車自覺給急救車讓道”的視頻在國內網站被點擊上百萬次,視頻中,在很難避讓的高速公路上,所有的社會車輛聽到警報聲后努力靠邊,不少車緊緊貼在隔離帶上。
事實上,早在1982年,德國就成為全球首個立法“給急救車讓道”的國家。除法律硬性規定外,德國還提出了具體讓道方法:任何車輛聽到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急救車的鳴笛聲都必須讓道。如果是雙車道,則里道車盡量往里靠,外道車盡量往外靠,在中間給急救車讓出一條路;如果是三車道或多車道,則緊急通道位于最里車道與緊靠其右側的車道之間,最里車道的車輛往里靠,其右側所有車道的車輛依次向右靠。等急救車輛通過,各車輛再回歸原位,繼續行駛或繼續堵車。
另外,英、美、日等國做法也有借鑒之處。例如美國交通法規規定,特種用途車輛尤其是救護車和消防車一旦閃了警燈,道路上行駛的其他所有車輛此時必須立即停車,等特種車輛駛離一段距離之后,其他車輛方可繼續行駛。遇到沒辦法讓道的情況,高速上它們會走緊急行車道或者路肩。如果沒有路肩,這些車就借對面逆向車道一路開過去,這時候對面車道的車都要靠路邊停下讓道。如果不讓道,將被告上法庭。
而在新加坡,救護車上都裝有攝像頭,如果拍攝到哪輛車不給救護車讓路,就將受到重罰。
有人擔心避讓會讓自己吃虧,被罰款后不好申訴,丁立民透露,目前交管部門正在做這方面的努力。他認為,在更為具體規定出臺之前,交管部門和媒體應該加強現有法律規定的宣傳普及,于鶯則認為,“駕校應該上好這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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