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節假日免費通行推行不到一年,便應了“天下沒有免費午餐”的古語。
8日,交通運輸部網站公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關于“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的條款引起公眾的質疑。
部分消費者認為,此規定不僅使得假期高速“免費不免”,還有可能為高速公路的超期收費提供正當借口。一名官員昨日對《第一財經(微博)日報》回應稱,節假日免費是疏導假日交通的一種方式,并非公益性免費。如果將來企業申請延長收費,有關部門會按規定嚴格監督。
節假日所免費用可“續收”
高速節假日免費政策自實施以來便引來了高速商的不滿,他們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去年“十一”長假后,山東大學物流管理研究所所長彭志忠測算,全國高速免費8天減收200億元,國家因此減少約30億元的稅收。
而根據此次修訂的條例,高速商有可能通過延長收費年限的方式“續收”損失。條例規定,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此次條例擬新增,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
南方某上市高速一名中層負責人昨日對記者稱,節假日免費作為國家政策,企業應該大力支持,但這筆免掉的費用不該由企業承擔。“企業首先是要盈利,如果政府用行政手段打破這種市場平衡又不愿意給予補貼,延期收費很合理。”
該負責人表示,免費一天全國大約少收30億元過路費,全年免費20天就是600億,按現行收費25年計算,則需免掉1500億。加上高額的維護費、折損費和人工費,對企業來說是不小的壓力。
開篇所述官員對本報表示,節假日免費政策的根本不是讓利,而是為了提高通行率,緩解道路壓力。“目前我國道路修建主要方式還是‘以路養路’,免費對企業有一定影響”。
消費者在質疑“免費不免”的同時,更擔心政策會為高速公路超期混亂收費提供借口。
有關收費期限,此次條例還擬新增兩項:高速公路因改建擴容增加投資需調整收費年限的,可依據本條例有關規定重新核定;還貸、經營期滿后,除由公共財政承擔養護費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則收取通行費,收費年限可按照公路的兩個大修周期進行核準。
對此,上述官員稱,補充條例是為了滿足實際操作中的特殊情況,在高速公路切實需要延長收費年限時,有關部門會嚴格按條例執行。
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可免費
此外,條例還從多方面對現行條例進行了擬定修改和增刪。其中包括,全部由政府投資或者社會組織、個人捐資建設及養護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車輛通行費;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的收費公路,除兩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線上設置收費站等多項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首次提出,對符合國家規定的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及其他規定車輛免除通行費。
高成本物流引發的蝴蝶效應已經在國民經濟中逐步顯現。記者查閱發現,中國的物流總費用占GDP(國民生產總值)的18%,比發達國家普遍高出10個百分點。山東省一名從事生鮮貨運的司機曾告訴記者,路橋費在整個物流費中的占比超過三分之一。
此前,廣東、河南等省份曾試行過鮮活農產品車輛免費走高速。但由于對免費公路性質等的諸多不明晰規定,部分貨車司機反映免費并未能如實執行。
廣東省交通廳的負責人士曾對本報表示,未能嚴格執行的另一原因是部分車輛蓄意騙取免費。對此,條例也擬新增了措施,并作出嚴格處罰。條例擬規定,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費的車輛和假冒鮮活農產品運輸蓄意逃交通行費的車輛,應當補交通行費,并加付三倍至五倍的應交票款。
此外,在信息公開方面,條例亦有兩處調整,再次強調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條例擬規定,收費公路及收費站名稱、收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期限、通行費收支以及養護管理目標完成情況等信息應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條例擬新增收費公路信息公開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制定。“這項增補是為了讓辦法更權威,更全面。”上述官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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