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省實施城市暢通工程及城鎮建設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具體要求,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規范交通安全設施管理,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目標
(一)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設施建設。結合保定市區建成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設施實際情況,按照國標要求,分步驟加大市區道路各類交通安全及管理設施建設力度。市區交通安全設施建設項目達到B類城市一等管理水平。
(二)道路交通智能化建設。以“全國一流、全省領先”為目標,以智能信息化建設為主導,以信息資源整合應用為重點,按照“總體規劃、分布實施”的原則,制定專項資金投入規劃,開展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統建設。依托交通指揮中心,增設道路監控和交通流采集設備,根據交通流量變化實施信號調控,市區道路、路口交通監控覆蓋率達到90%以上。在主要路口、各出入口設置可變電子信息顯示屏,設置率不低于90%。及時發布交通擁堵、實時路況、交通管制、分流路線等信息。
二、實施步驟及具體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設施建設。2013年底前,結合市區路網建設,及時新建、完善各類交通標志,施劃交通標線,設置交通隔離護欄。落實《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指標評價體系》要求,涉及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的項目保持一等管理水平。
1、補充和完善交通標志。(1)結合市區路網改造,及時完善各類交通標志。新建、改建道路設置指路標志或更新舊標志時,嚴格按新修訂的國家《道路標志標線》(GB5768)執行。(2)及時、有效解決市區道路交通標志被樹木等遮擋嚴重問題,確保道路交通標志信息能夠清楚、準確的被駕駛人獲取和辨認。(3)科學、合理設置限速標志和各類警告標志。
2、補充和完善交通標線。2011年,在對保定市區現有道路交通標線施劃情況進行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嚴格按照《道路標志和標線》(GB5768)規范標準和實施城市暢通工程要求,對交通標線模糊不清、施劃不規范甚至缺失等情況進行重點整治。結合市區路網改造,及時完成新建、改建道路交通標線施劃工作和交叉路口渠化工作。(1)對所有主干道與支路相交路口,在支路上進一步完善減速讓行和停車讓行標志和標線。(2)進一步完善人行橫道線前預告標識和行人過街指示標志。2012年以前,解決恒祥大街、向陽大街、五四路上部分人行橫道間距不合理問題。
3、加大交通隔離設施建設。(1)繼續加大市區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建設力度,提高主干路隔離設施設置率。(2)根據道路交通組織需要,在對現有交通隔離設施進行徹底排查的基礎上,封閉不合理的護欄開口。(3)結合市區路網改造,對新建、改建道路根據道路等級、斷面形式、紅線寬度及車道數,有條件的一律設置交通隔離設施。實施時間以各新建、改建道路的具體完工時間為準。
4、加大信號燈建設和改造。(1)結合市區路網改造,及時完成新建、改建交叉路口信號燈建設、改造工作,與新建、改建交叉路口建設、改造同步進行。(2)對現有交通信號燈及交叉路口,在徹底摸排調研的基礎上,適時進行改造、完善。一是2011年,對市區道路上流量較大的支路路口設置安裝規范化、科技含量高的交通信號燈;二是對現有交通信號燈逐步進行改造,確保規范、統一。(3)對市區道路所有燈控路口信號燈配時進行科學、合理調整,最大限度挖掘現有道路通行潛力。
(二)道路交通智能化信息建設。2011年,初步建立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市區道路視頻監控覆蓋率達70%,市區主要出入口可變電子信息顯示屏設置率達50%;2012年,市區主要路口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設置率達到40%,市區道路監控覆蓋率達80%,主要路口、路段、主要出入口可變電子信息顯示屏設置率達70%;2013年,市區主要路口智能交通信號控制系統設置率達到70%,市區道路監控覆蓋率達90%,主要路口、路段、主要出入口可變電子信息顯示屏設置率達90%。為完成以上工作目標,需從以下幾方面作為工作的切入點。
1、建立交通監控系統,完成“鷹眼二期”工程,并實現資源共享。在市區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的路口設置多功能電子警察系統,實現闖紅燈、逆行、錯道、壓線、違停、違反禁行標等6種違法行為抓拍,記錄車輛通行記錄,形成車輛行車軌跡。提高我市整體打防能力,打造和諧穩定、安全宜居的城市環境。
2012年底前通過在市區126個路口增加安裝高清“電子警察”和高清監控系統,更大范圍的對市區通行車輛進行全面監控記錄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抓拍,盡可能做到全市通行車輛有跡可循,督促駕駛員遵章駕駛,消除交通隱患,創建安全、和諧的交通秩序,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交通治安環境。
2013年底以前建立全市共享的統一軟件平臺,將道路監控、電子警察、卡口、智能信號燈控制系統、智能信息發布系統等業務系統全部整合,并為全市各警種提供服務。
2、建立智能交通管控中心,提高我市智能交通管理水平。2012年底以前建立道路交通智能信息化管理中心。整合已建成的350兆集群指揮通信系統、交通視頻監控系統、高清車輛智能檢測記錄(卡口)系統、移動警務系統、智能卡口交通管理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交通誘導系統、DLP大屏幕系統、GPS衛星定位系統、交通信息綜合管理系統、短信平臺系統和警用地理信息系統(PGIS)等系統,強化道路管控力度,拓寬管理領域,擴大服務范圍。
3、夯實硬件基礎建設,為智能交通管理提供有力支撐。2012年底以前籌建標準中心機房,達到對智能交通管控中心的后臺支撐。2013年底前,完成智能交通管控中心子系統整合,通過交通信息采集,信號控制、交通誘導、非現場執法等智能化手段,挖掘道路潛力。充分利用道路資源,實現交通管控的智能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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