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正式施行。杭州新交規實施首日接報的交通事故起數比前日下降了18.4%,未發生因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
不過網上大家對“闖黃燈扣6分”的規定討論很激烈。
截至昨天17時,新浪微博上的一項“闖黃燈扣分你怎么看”的投票顯示,13318人支持“不能接受,設置這個法規沒考慮實際情況”,2526人支持“可以理解,闖黃燈這個交通隱患需要治理”。
針對網友關心的有關“闖黃燈”的問題,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法制處(以下簡稱法制處)做出了回應。
問題一:闖黃燈會被扣分嗎?
法制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規定,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通行。
目前寧波交警系統暫不支持抓拍闖黃燈,但這并不表示交警不會處罰。如果有駕駛員闖黃燈,被路口監控攝像拍到,或者是現場執勤的民警看到,仍然要處罰。
問題二:誤闖黃燈怎么辦?
法制處:有些特殊情況,比如駕駛員開車到停止線前,遇到信號燈跳轉黃燈,想剎車剎不住了;或者是跟在大車后面太近,沒有看到信號燈轉換等;對自己闖黃燈處罰有異議的,可以走程序提出異議。交警部門也會調取路口監控等核實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問題三:怎么避免誤闖黃燈?
法制處:寧波市區大部分路口的信號燈都設置了讀秒。經過信號燈路口,如果出現跳秒,就要減速慢行了,這樣可以有效避免誤闖黃燈,也不會因為急剎車引發追尾事故。
有些沒有讀秒的信號燈,綠燈跳閃的時候同樣也要減速慢行。如果遇到沒有任何提示,綠燈直接跳轉黃燈,導致誤闖黃燈的,駕駛員也可以提出異議。歡迎駕駛員們能夠把信號燈設置不夠合理的地方反饋到交警隊,我們會及時調整信號燈設置,讓信號燈設置合理化。
問題四:遇到一直跳閃黃燈的路口,能通過嗎?
法制處:黃燈設置的功能一是起交通信號控制作用,凈空交叉路口;二是起警示作用。
路口一直跳閃黃燈,就是起警示作用,不起交通信號控制作用。意思就是:經過這個路口請減速瞭望,注意四面來車和行人。
針對網友關注的闖黃燈規定,昨天,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號設置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采納、不斷改進。
2012年2月29日,嘉興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全國首例闖黃燈行政訴訟案。4月,嘉興中院做出終審宣判,第一次通過生效判決確認了闖黃燈是違法行為。
此后,法院還就“闖黃燈”向嘉興市公安局提出了一份司法建議。昨天,主審此案的陳法官說,其中一條,就是統一信號燈閃爍時間,目前嘉興地區在這一點上已經改進,實現統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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