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出租車擅自設置、使用車載電臺,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和城市客運行業形象,徐州市無線電管理局與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從2013年1月5日起對出租車車載無線電臺進行專項清理整頓。凡未經批準使用車載電臺的,要求1月10日前自行拆除。
根據整治要求,凡經無線電管理機構批準設臺后,不得擅自變更參數,持有電臺執照且工作參數相符的,按規定到無線電管理機構辦理年度審驗手續。雖經批準,但實際使用的車載電臺與其電臺執照不符的,須重新填報無線電臺資料表并辦理變更手續;電臺執照到期不換發、并繼續使用的,按非法電臺處理。凡未經批準,擅自安裝使用車載電臺的出租車,要求1月1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繼續違規違法使用的,將進行查處;對正常的無線電電臺產生干擾的,按無線電管理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對干擾無線電業務并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對合法安裝使用車載電臺的出租汽車,管理部門此次也作出詳細規定。合法安裝使用車載電臺的出租汽車由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統一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監聽車載電臺使用情況,督促出租車司機文明使用車載電臺,出租車載客時一律不得使用車載電臺。如果在使用出租車電臺進行通話時出現語言不文明行為被舉報查實的,當事人將被處已停運整頓3天的處理,情節嚴重的將吊銷從業資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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