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bbs消息,重慶智能交通系統升級改造工程日期啟動。
2011年6月20日,經市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審議,印發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暢通主城行動計劃)的通知》,提出“加強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對主城區信號燈系統進行智能化改造,加強交通智能預測誘導系統建設”。為落實市政府的要求,通過科技手段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緩解城市交通堵塞,重慶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積極謀劃,計劃投資人民幣3.4億元,升級改造重慶市主城智能交通系統。目前,交巡警總隊已完成項目建議書編制并報市發改委審核,根據市發改委進一步深化設計工作,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報批意見,交巡警總隊擬同步啟動主城區智能交通系統升級改造工程規劃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項目。
重慶作為國家科技部確定的首批9個全國智能交通系統應用示范工程試點城市,經過前幾年的大力建設,已建成交通指揮中心、交通視頻監控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交通誘導系統、電子警察、通信系統、視頻車輛監測系統等七大子系統的智能交通系統。其中,監控攝像頭295處,電子卡口26處,交通信號燈950處,交通誘導屏38塊,電子警察234套,自建光纜約360公里。
本次工程范圍:主城內環(含內環)以內區域及南岸茶園新區、西永、大學城片區、悅來新城、空港新城、北部新區,重點為主城內環(含內環)以內區域。
本次智能交通系統升級改造建設的主要內容:交通信息采集系統、集成指揮平臺、信息發布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交通事件監測管理系統、交通違法行為監測系統(以電子警察抓拍為主要內容)、通信系統、交通組織與路口優化。
建設目標
1、總體目標
構建國內領先的智能交通體系,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均衡路網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現狀。
2、具體目標
2.1實現主城區交通信息檢測全覆蓋。
2.2構建綜合交通信息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和最大化利用。
2.3實現交通智能預測和誘導,通過各種方式為交通參與者提供最優服務。
2.4建設智能化交通信號控制系統,提高路口自適應和協調能力,實現路口控制最優化。
2.5實現交通管理決策科學化、交通指揮調度智能化,提高勤務管理水平。
2.6實現交通執法科技化,有效遏制交通違法行為。
2.7培養一個高水平的系統使用管理團隊。
擬建系統及基本功能
1、交通信息采集系統。通過新增交通信息檢測設備,接入社會單位現有數據,整合公安已建系統的資源,建立交通信息采集系統。實現浮動車、RFD、微波、視頻、環形線圈、地磁等各種交通信息的融合及存儲、處理、分析、交換、分發。
2、信息發布系統
通過可變信息板以及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車載終端等各種渠道,實現道路擁堵信息、行程時間及事件等公共信息發布等功能。
3、交通信號控制系統
在規劃研究的基礎上,對原系統交通信號系統升級改造。新建交通信號區域控制系統和匝道信號控制系統。結合路口實際,實現區域協調、線協調、自適應、感應、定周期、匝道控制等多種控制方式組合應用,有效提升路口通行能力。
5、交通事件監測管理系統
充分利用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信息采集系統,建立交通事件(應具備交通事故、排隊長度過長、逆向行駛、失速、煙/霧、遺灑等事件進行檢測報警的能力)檢測、監控、分析及預警處理管理體制。
6、交通違法行為監測系統
系統具有自動監測記錄闖紅燈、超速、違法停車、逆行、闖單行道、占用專用道路以及貨車、黃標車駛入禁行區域等違法行為能力。能夠利用視頻監控系統開展電子巡邏或巡查。同時具有檢測交通數據功能。
7、通信系統。通過自建和租用光纖以及無線通訊方式滿足外場設備與中心及中心與其他外部系統的通訊問題。
8、集成指揮平臺改造建設
集成指揮平臺包括信息交互與關聯系統、交通地理信息系統、指揮調度系統、輔助決策系統、勤務管理系統。具備應急指揮調度、組織協調、決策支持和執行監督能力,實現城市公安交通指揮系統各子系統的功能集成和信息集成。
8.1信息交互與關聯系統(綜合交通信息平臺)
應具有屏蔽各個系統不同的數據庫結構和數據存儲格式,提供一個統一的、可供各個應用前端界面調用接口的能力,實現與各個子系統、網絡和部門(包括社會單位)之間的信息交互:
8.2交通地理信息系統
應符合GA493要求。交通管理專題圖層至少按交通管理機關位置和轄區、各個系統前端分布分層顯示,支持交通電視監視、交通信號控制、停車場車位、交通信息發布、車輛和單警定、交通事件監測等實時信息的窗口顯示。
8.3指揮調度系統
應具備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警力調度(包括單警定位)、執行監督以及關聯技術管控的能力。
8.4輔助決策系統
應具備基于交通管理需求、交通流運行狀況、交通管理綜合信息和交通管理專家知識,提供計算機輔助生成交通管理指揮調度預案的能力。
8.5勤務管理系統
應具備城市交通管理勤務安排、勤務登記、勤務查詢統計、勤務考核等方面的能力。
8.6其他業務管理系統
應具有交通組織分析、交通設施管理、交通事故分析等業務系統
9、內環快速路支隊指揮分中心建設
分中心與總隊指揮中心共享數據,相對獨立,具有指揮調度、交通違法行為監測、交通事件監測管理、輔助決策等一線實戰功能以及勤務管理、交通組織、交通事故、交通設施等業務管理系統。
10、交通組織與路口優化。通過交通組織與路口優化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充分發揮智能交通系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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