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在報道“蘇州交巡警部門對電子抓拍的車輛違法行為,只罰款不扣分。交警只有在現場查獲司機違法駕駛的情況下,才當面進行罰款和扣分的雙重處罰。”還有媒體報道,“包括蘇州在內的江蘇地區,電子警察處罰不扣分。”就此,江蘇省蘇州市交警支隊實名微博“蘇州交巡警”澄清:“蘇州電子警察處罰不扣分”是誤讀。
“蘇州交巡警”微博中解釋,近日,有媒體以“蘇州電子警察處罰不扣分”為標題,對蘇州交巡警部門處理電子警察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誤讀。在此,蘇州交巡警部門予以澄清與說明:
目前,蘇州市公安交巡警部門對電子警察抓拍到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由于技術原因不能確定駕駛人的,依法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予以處罰,暫不予以記分;通過更換高清抓拍系統或者進一步調查取證,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也將在依法處罰的同時予以記分。對營運客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將在更加嚴格調查核實駕駛人之后依法處罰并予以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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