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委“1號文件”《關于加強客運行業GPS監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昨天通過第5期《市政府公報》發布。記者獲悉,包括出租車在內的客運車輛都將安裝GPS,接受24小時不間斷監控,確保不發生超速、疲勞駕駛等情況。
根據《通知》,客運企業下屬車輛不但要安裝GPS,還要自建或委托建設企業GPS監控平臺,安排專人管理。客運行業包括班車旅客運輸、旅游旅客運輸、出租小汽車、包車旅客運輸等。
《通知》要求,客運企業需自主選購安裝符合國家、廣東省及深圳市相關標準及要求的車載GPS終端,保證每輛客運車輛安裝到位,安裝工藝、技術符合行業要求。同時,企業要自建或委托建設企業GPS監控平臺,對所屬客運車輛進行監管,并確保本單位所屬客運車輛GPS數據傳輸至市交通運輸行業GPS綜合應用平臺,不得擅自修改數據。客運企業要安排專職人員,要確保企業平臺對車輛運行情況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
根據《通知》,客運企業要對本企業車輛運行狀況進行實時監管,根據不同車輛、不同線路、不同區域對單車進行限速、電子圍欄、休息點等詳細設定,并監管車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超越規定路線或者區域經營、夜間行駛等運營行為。
如,當車速超過設定最高限速并持續超過1分鐘的,企業應立即通知駕駛員予以糾正,處理結果應記錄在案備查;班車旅客運輸、旅游旅客運輸、包車旅客運輸車輛連續駕車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超過2小時)未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或者未停車更換駕駛員駕駛的,同一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小時的,應采取措施通知駕駛員強制停車休息;客運企業在20時至次日6時時段行駛的車輛,應加強車輛行駛速度和疲勞駕駛監控,每30分鐘應進行一次安全提示,對途中停車30分鐘以上的車輛應查明停車原因。
聲明:
凡文章來源標明“中國智能交通網”的文章版權均為本站所有,請不要一聲不吭地來拿走,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所有未標明來源為“中國智能交通網”的轉載文章均不代表本網立場及觀點,“中國智能交通網”不對這些第三方內容或鏈接做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
征稿:
為了更好的發揮中國智能交通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中國智能交通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的企業、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投稿。投稿郵箱: zw.ding@cps.com.cn(查看征稿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