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京擬立法出臺一系列環保新舉措,你覺得這些辦法可行么?記者8月27日從南京市政府法制辦獲悉,新一版《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 "新版條例草案 "出爐,即將召開立法聽證會,征集市民代表參與。
居民住宅樓下禁止開餐館,摩托車也要貼環保標識,停車三分鐘必須熄火……為了保障藍天白云,南京擬立法出臺一系列環保新舉措,你覺得這些辦法可行么?記者8月27日從南京市政府法制辦獲悉,新一版《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新版條例草案"出爐,即將召開立法聽證會,征集市民代表參與。
重罰污染
最高罰款從5萬提升到50萬
早在2005年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就出臺了《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并于2012年進行了修訂。但隨著空氣質量問題凸顯,這部法律顯得有些跟不上時代了,許多條款規定較粗略,處罰條款也是"毛毛雨",其中最高處罰額只有5萬元,對于排污大戶而言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
這次的新版條例草案,加大了對于污染行為的罰款力度,例如:餐飲服務項目沒有采取措施防止大氣環境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其中,最高處罰額度提升到了50萬元。新版條例草案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生產使用,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排污單位不執行停止或者限制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9月5日前
市民可報名參與聽證會提看法
這五大焦點條款,是否可行?將在接下來的聽證會中進行廣泛討論。記者了解到,《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聽證會稿)全文見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www.njzffz.gov.cn)。這次聽證會將遴選聽證參加人10人、聽證旁聽人不超過30人。
市民參與聽證的報名截止時間為9月5日18:00. 報名可采用電話、網絡、傳真或者書信等方式。報名電話:025-68786918、68786929、18051000574、68786942(傳真);報名通信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265號新城大廈C座405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處(郵編:210019);電子郵箱:83216315@163.com.
五大焦點條款
可對污染企業強制斷水斷電
排污大戶不聽話,罰款幾萬幾十萬也不疼不癢,怎么辦?這次新版條例草案拿出殺手锏:斷水斷電斷氣,直接釜底抽薪讓你企業辦不下去。
第二十七條規定,排污單位拒不執行責令停產、停業、關閉、限期治理或停產整頓決定并繼續違法排污的,市、區人民政府(園區)可以要求供水、供電、供氣單位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單位提供生產用水、生產用電、生產用氣;有關單位應予以配合,并采取相應措施。對已有的惡臭企業,該怎么處理?這次新版條例草案明確,除工業園區外,不得新建排放惡臭氣體的建設項目。原有向大氣排放惡臭氣體的化工、石化、制藥等行業的排污項目,應當在市人民政府規定期限內完成限產、停產和搬遷治理。
摩托車也要貼上環保標識
不光是汽車,摩托車的尾氣排放也要上緊箍咒了。
新版條例草案第三十九條規定:本市機動車執行國家和省、市機動車大氣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定。實行機動車環保檢驗分類合格標志管理。摩托車應當納入環保檢驗分類合格標志管理。根據這一條款,以后在南京的摩托車也要像汽車一樣貼上環保標識了。至于具體怎么操作,沒有做出明文規定。
停車3分鐘必須熄火
怠速熄火也作為強制規定寫進了新版條例草案。第四十三條規定,該市提倡環保駕駛。在學校、賓館、商場、公園、辦公場所、社區、醫院的周邊和停車場等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地段,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三分鐘以上時,應當熄滅發動機。
立法規范駕駛員的開車習慣,這個條文可操作性如何?記者注意到,此前北京市在大氣污染防治立法時也出臺了這樣的條款,但沒有列出具體的處罰措施。
南京此次的立法借鑒了這一做法,記者在新版條例草案中,也沒有找到具體監管舉措和處罰條文。
居民住宅樓禁止開飯店
這則新規可能是臨街住戶的福音,但也會直接影響破墻開飯店的命運。第四十九條規定,飯店不得設在居民住宅樓、未設立配套規劃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
新版條例草案規定,本條例實施前,在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場所內建成的餐飲服務項目,其經營許可到期后,環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督、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門不再核發相關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餐飲服務項目繼續非法經營的,由區人民政府(園區)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取締。
重污染天強制機動車限行
新版條例草案第五十九條明確,該市建立重污染天氣分級預警和響應機制。 出現重污染天氣時,市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不同的污染預警等級,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并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包括:責令有關排污單位停止或者限制排放大氣污染物,機動車限行,實施氣象干預措施,疏散受到污染或者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
該市承辦大型社會活動期間,可以責令有關排污單位停止或者限制排放大氣污染物,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的計劃由市人民政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