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豐縣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單位委托,對交通信號燈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文件編號:QC[2013]013-GK04號
二、采購項目:交通信號燈
三、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當具備的條件;
2.應自覺抵制政府采購領域商業賄賂行為;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合格投標人還要滿足的其它資格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招標項目的生產商或經銷商,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含500萬);
(2)投標人必須具有交通安全設施(公路交通)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城市照明設施施工安裝資質;
(3)投標人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領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方式
2013年6月27日起至2013年7月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北京時間)到清豐縣政府采購中心(地址:清豐縣人民路綜合辦公樓一樓113房間)領取。
五、遞交投標文件截止及開標時間,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
(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及開標時間:2013年7月17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2)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濮陽市中原路與振興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陽光大廈三樓開標室,屆時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按時參加。
六、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清豐縣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清豐縣人民路綜合辦公樓一樓113房間
項目聯系人:張團杰
聯系電話:0393-7219107
傳真:0393-7219107
采購單位聯系人:扈國華
聯系電話:13303937166
七、注意事項:
1、購買標書時必須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交通安全設施(公路交通)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城市照明設施施工安裝資質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另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XX投標使用”或“與原件一致”等字樣)、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2、投標保證金4000元(購買招標文件時,以現金形式提交:清豐縣國庫支付中心資金部,賬號:中國建設銀行清豐縣支行41001516810050200435)未收到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屬于無效投標,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投標,保證金一概不予退還;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投標,必須在投標時間前一日,書面通知清豐縣政府采購中心,否則,保證金一概不予退還。
3、標書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八、公告發布網站:
河南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hngp.gov.cn
濮陽市政府采購網http://puyang.hn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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