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衛輝市比干大道提升改造建設項目第II標段,已經衛輝市政府采購辦公室批準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受衛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委托,北京江河潤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就本項目BT模式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本項目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衛輝市比干大道提升改造建設項目第II標段
2.2工程規模:全長5.65公里
2.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4建設地點:衛輝市城區
2.5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程(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2.6標段劃分:第II標段:建設路—衛共大橋道路總長約2363.69米
2.7要求工期:180日歷天
2.8質量要求:合格
2.9發包方式:采用BT(建設—移交)總承包方式(包融資,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2.10付款方式:本項目工程款分三年支付。本工程全部竣工經驗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工程款的40%,第二年支付至工程款的70%,第三年付清剩余的30%的工程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擬派的項目經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沒有在建工程;
3.3財務要求: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具有與本項目相應的投融資能力。要求投標人提供的自有資金存款證明或銀行性金融機構或信托公司對本項目的貸款意向書或其他證明融資能力的文件(主要指銀行性金融機構對投標人出具的證明其融資能力的文件,銀行性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中央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國家政策性銀行等),其資金總額不少于本工程總投資額的70%。
3.4業績要求:投標人2010年6月1日以來具有類似工程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3.5信譽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者投標資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或者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
3.6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報名時間及地點
4.1請于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8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時至18:00時,節假日除外)到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衛輝市比干大道南段西側)報名,聯系電話:0373-4472895。
4.2投標人須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企業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注冊建造師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業績、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時間以報名期間為準),外省企業需攜帶進豫備案介紹信、資金證明文件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復印件應注明“與原件一致”。報名時還應提交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犯罪行賄檔案查詢告知函》(時間以報名期間為準)原件。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請于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8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時至18:00時,節假日除外)到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衛輝市比干大道南段西側)購買招標文件。
5.2招標文件發售地點: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衛輝市比干大道南段西側)。
5.3招標文件發售方式:現場出售。
5.4招標文件及圖紙清單售價:2000元/標段(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16日上午9:00整,地點為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監督單位
衛輝市紀檢委衛輝市人民檢察院衛輝市發改委衛輝市審計局衛輝市政府采購辦公室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監管科
8.聯系方式
衛輝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樊先生聯系電話:0373-4472895
招標人:衛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趙先生聯系電話:15036630890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江河潤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韓女士聯系電話:0371-68226105
代理機構地址:鄭州市經三路15號廣匯國貿C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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