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全面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 以下簡稱“北斗終端”)產品質量監管,切實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服務水平,依據《交通運輸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交辦科技函〔2014〕417號)要求,交通運輸部于2014年9月至12月開展了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專項監督抽查采用客觀抽樣檢驗和問卷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抽查樣品包括以下三類:
?。ㄒ唬┤珖秶鷥葟氖碌缆愤\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北斗兼容車載終端生產的企業(簡稱終端生產企業)產品;
(二)全國范圍內“兩客一危”及總質量不小于12噸貨運車輛生產企業(簡稱車輛生產企業)預裝產品;
(三)天津、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湖南、貴州、陜西、寧夏9個“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北斗兼容車載終端試點應用”省(區、市)從事車輛衛星導航信息服務業務的服務商(簡稱服務商)經銷產品。
本次專項監督抽查委托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為技術支持單位,具體檢測工作由交通部汽車掛車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交通運輸通信信息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交通工程檢測中心承擔。抽查工作嚴格按照《交通運輸產品質量行業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交科技發〔2012〕32號)和有關標準規范進行。
二、抽查結果
專項抽查在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貴州、云南、陜西、寧夏等20個省(區、市)共抽取了38家企業的42種型號、44個批次的產品,最終確定合格樣品36個,不合格樣品8個,抽樣合格率為82%。
三、存在問題
抽查結果顯示當前道路運輸車輛北斗導航車載終端產品質量總體較好,少部分企業的產品存在車載終端定位精度、盲區補報、駕駛員身份識別、休眠、疲勞行駛提醒、碰撞提醒、側翻提醒、區域提醒等功能不符合標準要求等質量問題(詳見附表)。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ㄒ唬┪磭栏癜凑宅F行標準生產。抽查發現有的企業未能按照標準要求配備識別駕駛員身份功能的模塊,造成設備不能正確識別駕駛員身份卡。有的產品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不滿足標準要求,對平臺下發的指令不能正確解析,致使產品盲區補報功能、休眠功能等功能不滿足標準要求。
?。ǘ┪磭栏癜凑諛藴室筮x用配件。抽查發現有的企業為降低成本,采購價格便宜的衛星定位模塊等配件,致使動態水平定位精度、動態高程定位精度、速度定位精度等關鍵指標不能滿足標準要求。
?。ㄈ┊a品軟件設計缺陷,影響終端功能實現。抽查發現部分產品,特別是出廠時間早的產品軟件設計存在缺陷,且更新換代不及時,造成圖像信息、行駛記錄等產品功能不能滿足標準要求,影響終端功能實現。
(四)貼牌現象較多,存在檢用不一致現象。抽查發現有的企業自身不具備研發和生產能力,而是委托第三方代工生產,導致一款主機有多個型號,通過符合性審查后,又委托另一家代工企業批量生產,致使產品功能和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
四、工作要求
北斗終端是涉及道路運輸安全的重要產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關企業及檢測認證機構,要以對保障道路運輸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重視產品質量,認真對待本次專項監督抽查結果,進一步提升質量意識,強化質量監管工作。
?。ㄒ唬└骷壗煌ㄟ\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北斗兼容車載終端的質量監督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5號令),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ǘ┙K端生產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和行業關于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北斗兼容車載終端產品標準及技術規范,嚴格按照要求組織生產,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原材料、元器件,嚴格控制生產工藝及各個環節,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質量管理體系,生產符合行業標準要求的產品,做好后續安裝、服務等工作。
(三)車輛生產企業和服務商要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開展北斗終端招投標工作,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并進行嚴格抽樣檢測,避免不合格產品用于交通運輸領域中。
?。ㄋ模┍O督檢測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進行北斗終端標準符合性審查,把好產品質量檢測關,為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和使用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技術保障。
今后,交通運輸部將按照“加強安全監管,建設平安交通”的總體要求,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同時加強制度建設,構建產品質量監管的長效機制,切實提高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水平和安全水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