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深圳市急救中心救護車載一病人途經福華三路民田路口時,正值紅燈,救護車前的粵BK989J司機鄭敏主動駛過停車線讓開生命通道。深圳交警部門對這種沖紅燈的行為不但按照有關規定不予處罰,反而在官微中點贊,引起關注。
避讓救護車是一種必須遵循的交通常識,或者說,它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
日前,深圳市急救中心救護車載一病人途經福華三路民田路口時,正值紅燈,救護車前的粵BK989J司機鄭敏主動駛過停車線讓開生命通道。深圳交警部門對這種沖紅燈的行為不但按照有關規定不予處罰,反而在官微中點贊,引起關注。
很多網友認為這體現了一種社會正能量,也有網友覺得這本來就是每個公民該做的,不值得大肆宣傳——沒錯,避讓救護車是一種必須遵循的交通常識,或者說,它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不避讓當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司機鄭敏的避讓之舉之所以成為新聞,事實上已從某個角度說明了至少在目前,這種避讓動作還顯得相對“稀缺”。通過各種途徑加大相關法規的推廣與普及力度,就顯得頗為必要。也因此,交警部門的及時點贊之舉值得“點贊”。
比如,鄭敏在接受采訪時說,“真的要為避讓救護車而闖紅燈,當時還是猶豫了一下。”這是一種十分真實的心態——相信很多人在那樣一種情況下都會“猶豫一下”,畢竟,相對于“闖紅燈要挨罰”的觀念的根深蒂固,“闖紅燈避讓救護車”還沒能沉淀為一種不假思索的下意識。如何讓這種避讓成為更多人心中的“鐵律”,在緊急狀況下封殺“猶豫”的空間,還有很多功課要做。
事實上,我們相信,漠視生命的司機只是極少數,很多司機不是不愿,而是不知道該如何避讓,缺少緊急避讓的技能;也不知道,為了避讓救護車而沖紅燈,是可以自動免除處罰的;由于相關法規未對應急車道加以獨立嚴格規定,許多司機把占用應急車道等同于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為……凡此種種,都妨礙了應急車道的暢通。
深圳創建了避讓自動備案機制,將司機避讓救護車須先記錄后申訴,改為由交警部門自行消除相關違章記錄,這有助于消除司機避讓時的后顧之憂。我們期待,類似這樣的“微創新”還能陸續有來,為生命讓路成為普遍性習慣而不再成為“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