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11年快速路信號控制系統建設
招標編號:TC1146GK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北大街1號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采購數量:1
采購用途:交通管理
簡要技術要求/招標項目的性質:
根據快速路信號綜合控制系統的建設需求,配置技術先進、運行穩定、軟件升級空間大、易于系統維護和擴展的系統硬件設備。/政府采購
項目概算:5797.3萬元
第一包:快速路信號綜合控制系統上端和二、四、五環路出入口信號機、綜合視頻檢測設備(2365.6萬元)。
第二包:三環出口信號機、綜合視頻檢測設備(1125.6萬元)
第三包:車道燈和可變顯示屏(433.6萬元)
第四包:監理(100萬元)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2.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條件。
1.2.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及其聯合體。
1.2.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北京市招投標及政府采購有關的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2.4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年檢有效。
1.2.5投標人所投的貨物應是其經營范圍內的。
1.2.6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之外。1.2.7投標人的投標貨物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相應技術、節能、安全和環保標準;如國家有關部門對投標人的投標貨物有強制性規定或要求的,則投標人的投標貨物必須符合相應規定或要求。
1.2.8投標人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10月26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時間)發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招標文件發售地點: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304室
招標文件售價:每包200元人民幣,外埠郵購另加5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10月27日9時30分
開標時間:2011年10月27日9時30分
開標地點: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二層會議室
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審法。
項目聯系人:張潔、顧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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