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記者6日從蘇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了解到,今年1到6月份,蘇州市因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267例,其中因毒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有8例,而其中絕大多數駕駛者因飲酒、醉酒駕駛被吊銷駕駛證。
記者6日從蘇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了解到,今年1到6月份,蘇州市因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267例,其中因毒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有8例,而其中絕大多數駕駛者因飲酒、醉酒駕駛被吊銷駕駛證。
1029人因危險駕駛
被吊銷駕照
蘇州交巡警支隊法制辦民警介紹,今年1月到6月,蘇州大市范圍內共有1267本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
吊銷的1267本機動車駕駛證中,因危險駕駛罪被吊銷的共1029例,其中包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駕駛人員除要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因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有195例。據了解,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有5例,駕駛人員不僅要被拘留15日,并處5000元罰款,還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飲酒駕車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有30例。
上半年8例毒駕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今年上半年,有8例因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均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雖然在我國的法律上對“毒駕”尚無明確、具體的定義,但是根據《蘇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同時,三年內有吸毒記錄人員,不得新申領駕駛證。
醉駕、串供還頂包
5月1日晚,吳中區金庭鎮環山路蛇頭山新建公路與老公路交叉路段,一輛小客車沖出路面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營救過程中,駕駛員孟某一身酒氣卻拒不配合警方調查,民警將孟某送至醫院強制抽血檢驗,檢驗結果遠超醉酒駕駛標準。
第二天下午,朱某到派出所稱,自己才是事故的駕駛員,當時為避讓一條狗才發生事故。經調查,朱某供述與事實嚴重不符,且無悔改之意,兩人在歸案前還串通,企圖包庇隱瞞孟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真相。兩人的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還將面臨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