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新買的車,新上的牌照,卻查出6年前的違章記錄。折騰一個多月,歐先生終于把原因弄清楚:南寧市與廣西區交警部門所用的管理系統不一致。
2010年2月份,歐先生買了一輛三菱越野車,3月25日在南寧市車管所落了新牌照:桂AV0×××。就在上個月,歐先生為愛車年審時,無意發現有24條違章記錄,其中有幾條是2006年和2009年的違章記錄。
“新車新牌照,怎么會有幾年前的違章記錄?如果車牌有問題,車管所怎么會把它發出來?6年期間,這個車牌又是如何通過年審的?”歐先生介紹說,3月25日至4月22日期間,他不停地在五一路車管所、市交警指揮中心、市交警支隊各大隊之間奔跑,每回的查詢結果都不一樣。即便在同一天查詢,在不同地方他的違章記錄也都不一樣。
歐先生清楚地記得,3月29日,他在市交警指揮中心查到未處理的違章記錄有6條。到了五一車管所,他在辦公大廳的警務公開信息查詢機上查詢,顯示未繳款的違章記錄也是6條。但他到業務窗口繳納罰款時,工作人員卻告訴他有十幾條違章記錄。
工作人員告訴他,要辦年審必須先繳清罰款,違章記錄以車管所的查詢結果為準。但在交警指揮中心,歐先生又獲悉,違章記錄信息是由交警部門錄入到系統,再傳輸到車管所。雖然有時傳輸過程中信息會滯后,但二者是同一個系統,信息是一致的。但任憑歐先生怎么解釋,車管所的工作人員始終只認本系統內的數據。
4月23日,記者跟著歐先生前往相關部門咨詢。在市交警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查詢后告知歐先生有24條違章記錄,8條未處理,其中2010~2011年的違章記錄6條,2006年1條,2009年1條。得知歐先生是剛上牌,工作人員便表示,若有舊車主留下的違章記錄,一經查實他們會立即著手刪除,不會亂收罰款。但有兩條異地違章記錄他們沒有權限消除,歐先生須到發生地或廣西交警總隊消除。
在廣西交警總隊執法科,工作人員告訴歐先生,他們的權限只限于廣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隊,只能幫刪除2009年其在G075線桂柳高速公路735公里處的違規記錄,2006年其在渝湛高速1235公里1米處的違規記錄只能找北海市交警支隊高速管理大隊幫消除。為何兩年前的新車新牌照,卻有6年前的違章記錄?為何找到總隊都沒法幫忙消除不實違章記錄?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由于南寧市與廣西區交警部門所用的管理系統不一樣,二者系統內的信息沒法共享所致。歐先生可以將行駛證正副本復印件傳真給總隊,由總隊負責向相關部門反饋解決。
工作人員還表示,從4月9日起,南寧市與廣西交警部門開始采用同一個系統對車輛進行管理,就不會再出現歐先生這樣的情況了。而這其間,有遇到類似情況的車主,可直接撥打總隊長熱線0771-5706599反映,或直接聯系違章記錄發生地進行處理。
處理完違章記錄,歐先生原以為可以順利繳納罰款辦理年審手續了。沒想到,新的問題又來了:4月25日,他從五一車管所又獲悉,他的車牌除了他本人使用外,還有另一輛車在使用,但兩個人都是通過正規渠道上牌照的,不屬于套牌行為。原來,還是南寧市與廣西交警部門所用的管理系統不一致導致。歐先生的車牌是由南寧市車管所發放,而對方的車牌是由廣西區公安廳發放。由于所采用的管理系統不一樣,所以造成車牌重用而沒被發現。
為了免除日后更多的麻煩,歐先生只好做出更換車牌的決定。(南國早報 記者 賴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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