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3日,從山西省交通運輸廳了解到,山西省將構建由“兩客一危”道路運輸衛星定位系統和重型貨車、半掛牽引車道路運輸衛星定位系統組成的全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體系。
23日,從山西省交通運輸廳了解到,山西省將構建由“兩客一危”道路運輸衛星定位系統和重型貨車、半掛牽引車道路運輸衛星定位系統組成的全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體系。
據了解,為加快推進全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提升道路運輸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山西省交通運輸廳聯合省公安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制定并印發《貫徹實施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實施“兩客一危”車輛聯網聯控系統提擋升級工程。在現有聯網聯控系統的基礎上,對道路旅客運輸、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既有監控平臺及軟件進行升級改造,實現企業平臺信息自主錄入、分段限速等功能;尚未通過交通運輸部符合性審查的道路旅客運輸、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監控平臺,結合平臺及其軟件升級改造,全部通過符合性審查;在“兩客一危”車輛積極推廣應用北斗、GPS雙模車載終端。
構建重型貨車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服務商建設社會化服務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平臺,并將納入該平臺監管的車輛接入全國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企業重型貨車、半掛牽引車企業動態監控平臺、社會化服務平臺通過交通運輸部符合性審查;重型貨車、半掛牽引車數量達到50輛以上的道路貨物運輸企業建設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并鼓勵其他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業戶建設車輛動態監控平臺,將企業動態監控平臺及重型貨車、半掛牽引車接入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對企業車輛進行動態監控;未自建動態監控平臺的重型貨車和半掛牽引車經營業戶,自主選擇并接入社會化服務平臺,通過社會化服務平臺對車輛進行動態監控。
建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共享機制和協同督查機制。有關部門建設道路運輸聯網聯控終端,并接入交通運管聯網聯控監管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通過聯網聯控系統和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依據法定職責,對運輸企業平臺及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管;建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信息協同督查機制,開展聯合檢查考核工作,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
《方案》要求對之前已經進入運輸市場的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確保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對前期已接入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的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抓緊從原系統中轉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
旅游客車、包車客車、三類及以上班線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要在出廠前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自2015年1月1日起,沒有在出廠前安裝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予發放《道路運輸證》。
自2014年7月1日起,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重型載貨汽車或半掛牽引車要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擁有50輛及以上重型載貨汽車或者半掛牽引車的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于2015年12月31日前,要具備通過符合性審查的監控平臺并有效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平臺。2015年12月31日前,對違反本《辦法》的重型載貨汽車或半掛牽引車運輸經營者,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整改,暫不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