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政府3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從今年8月1日起《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正式施行。屆時,查處“黑車”過程中,錄音、錄像等可作為認定非法客運的證據;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出租車“克隆”服務,最高罰款10萬元;“打車軟件”如果召來的是無營運資質車輛,軟件服務商也將處最高10萬元罰款。
上海市政府3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從今年8月1日起《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正式施行。屆時,查處“黑車”過程中,錄音、錄像等可作為認定非法客運的證據;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出租車“克隆”服務,最高罰款10萬元;“打車軟件”如果召來的是無營運資質車輛,軟件服務商也將處最高10萬元罰款。
據悉,未來非法客運人員的信息,還將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和居住證積分扣減的審核內容,以加大違法成本。
[內容解讀]
1提供車輛克隆服務最高罰10萬
近年來,上海每年查獲的“克隆”出租車均超過500輛,幾乎占被查獲的全部非法客運車輛的三分之一。現行的相關規定僅針對駕駛“克隆”車的駕駛員進行非法客運進行處罰。此次《辦法》實施后將擴大查處范圍。
交通部門介紹,“‘克隆’車之所以能夠出現,很大部分是社會上一些個人為這些準備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社會車輛進行車輛改裝服務,比如將車輛噴涂成出租車專用的車身顏色,提供出租車頂燈和計價器等出租車專用營運設備。有的地方甚至形成專門的改裝窩點。”這些提供車輛“克隆”服務的行為是在源頭上幫助社會車輛“搖身一變”成為假冒出租汽車。
即將施行的《辦法》對“克隆”出租車的查處范圍擴大,實行源頭監管,將查處環節前移,追究提供車輛“克隆”服務的違法者的違法責任,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社會車輛提供“克隆”服務,違反者處3萬-10萬元的罰款。
2“打車軟件”召來“黑車”最高罰10萬
針對手機打車軟件,《辦法》增設了對召車信息服務商違法行為的監管措施。
手機打車軟件已被越來越多的市民接受,但是,手機打車軟件在方便乘客出行、提高出租車服務效率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監管缺失的問題。
在手機軟件打車服務運營過程中,少數召車信息服務商對注冊的駕駛員、車輛是否具備營運資格不做核實,導致合法、正規的客運服務隊伍中混入了“黑車”和“黑車”駕駛員,助長了非法客運行為。
即將施行的《辦法》相應增設了監管措施,要求召車信息服務商必須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駕駛員和車輛的信息,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對注冊駕駛員和車輛進行營運資格的認定。
如果經交管部門認定不具備營運資格的,“打車軟件”服務商不得提供召車信息服務。對于違反上述規范要求的,交通管理部門將對服務商處以3萬-10萬元的罰款。
3錄音、錄像等證據不可“釣魚式”獲取
近年來,本市非法客運現象存在一定程度的蔓延趨勢,整治形勢較為嚴峻,但在查處工作中一直面臨取證難問題,對此《辦法》也有了新的突破。
據介紹,在以往執法中,對于認定非法客運的證據比較單一,尤其是非法客運屬于“一對一”經營模式,需要取得“黑車”駕駛員與乘客交易的直接證據十分困難。“乘客不愿作證,要獲取直接證明‘一對一’的經營關系存在非常大難度,也導致執法部門執法受困。”
《辦法》針對非法客運的具體特征,在沒有直接交易證據的情況下,通過監控探頭或者其他方式攝錄的錄像、執法人員現場記錄、現場第三方的證言等間接證據,如果足夠充分,并可以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應當可以作為行政管理中認定非法客運的證據。《辦法》也提到,錄音、錄像等證據不能采用威脅、引誘、欺騙等方式取得。
4有非法客運行為將在居住證辦理等方面受限
為提高查處工作成效,《辦法》將查處非法客運工作與其他四個領域的管理機制相銜接。
具體措施包括:一,將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行為納入本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二,將非法客運違法行為人的有關信息納入本市個人信用信息系統;三,將違法行為人的相關處罰信息納入社保部門對本市居住證積分扣減的審核內容;四,將違法行為人的有關信息以及非法客運車輛的信息納入公安部門的交通管理、人口管理等信息系統。
這個措施意味著,今后如果有人從事非法客運活動被查獲,不但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而且其本人在居住證辦理、就業、子女入學、個人征信等諸多方面都會受到限制和影響,著實加大了非法客運行為的違法成本。
[熱點釋疑]
“黑車”載了客但還沒啟動可以處罰嗎?
前天,全市200余名交通執法人員參加培訓。有執法人員提出,當執法人員查處非法客運時,駕駛員雖然與乘客已經談妥了車費,但是車輛還沒有啟動行駛,這時我們能按非法客運對當事人進行處罰么?經各部門研究認為,當駕駛員讓陌生乘客乘上車,已經構成搭載乘客的行為,再附加車費約定的行為,就滿足了收費搭載的違法行為構成要件,應認定非法客運行為成立。
拍攝取證視頻日期有沒有講究?
新規明確,依法進行的手機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可以作為認定車輛非法客運的證據。那么,對某涉嫌非法客運車輛進行了多次拍攝,其中一些拍攝日期在8月1日之前,一些拍攝日期在8月1日之后,此類被查處車輛該如何處罰?經法律專業人士解讀,多次視聽資料中有一次是在8月1日之后的,就按照新規予以處罰。
能否設局搜集車輛非法客運證據?
新規強調不得采用威脅、引誘、欺騙等方式收集車輛非法客運證據,要求執法人員通過相關證人作證,或者利用錄音、錄像設備以及視頻監控系統對車輛非法客運行為進行現場錄制、拍攝等方式,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實現清晰證明非法客運事實、準確定案的目的。
少了“黑車”公交配套能跟上嗎?
打擊黑車的同時,上海不斷完善公共交通設施建設,進一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具體做法是:結合軌交站點規劃,同步考慮公交中途站、樞紐站、出租車候客以及慢行系統配套,在新建軌交站點50米范圍內需配套建設中途站或樞紐站,實現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小區一次乘車可達軌道站。在“最后一公里”問題上,未來將嘗試采用新能源小型巴士連接居民區、學校、社區服務中心、醫院、大型商場設施等客流集散點環形交通網絡。
截至6月底,上海已優化地面公交線路46條(新辟25條,調整18條,撤銷3條),開通134條社區巴士線路(最后一公里)。已妥善解決軌交12號線、16號線沿線站點的銜接換乘問題。同時,延長217條公交線路的末班車時間,實現與所有軌道交通站點對接,地面公交末班車均在軌道交通結束營運15分鐘后收班。(文/晨報記者鐘暉宋杰見習記者鄔林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