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上海、北京、貴陽、廣州四市采取了限購或者拍賣的形式,對汽車的增長實行行政限制。
1、上海:車牌拍賣
早在1986年,上海就首度對新增的私車牌照實行拍賣制度。這種對私車牌照實行有底價、不公開拍賣的政策,使得購車者憑著拍賣中標后獲得的額度,就可以去車管所為自己購買的車輛上牌,并擁有在上海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區域)使用機動車輛的權利。上海私車牌照拍賣政策的四個發展階段如圖1所示。
直接效應
(1)有效地控制了私車總量的增長速度,一定程度上緩和了有限的道路供給與日益增長的交通需求之間的矛盾,為上海市發展公共交通贏得了時間和空間。
(2)牌照拍賣資金的合理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常規公交和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設施的發展;保證公交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具有穩定的資金來源。據有關部門統計,1994年到2006年底,上海市新增機動車額度拍賣資金累計劃入市財政專戶94.2億元,其中2.3億元用于公安交通裝備等設施建設,39億元用于中環線工程建設,36億元用于軌道交通建設,余額為16.9億元。2007年,上海市拍賣私車牌照77500個,財政收入超過35億元,全年支出33億元,主要用于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其中,軌道交通建設安排8億元、中環線建設安排10億元、道路改造工程安排15億元。
間接效應
(1)由于政策作用減少了私家車數量,緩解了高峰時段的交通壓力,總體上提高了公共交通和私人車輛的出行效率。
(2)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車輛尾氣的排放,有助于城市綜合環境的治理。
(3)其他間接效應,如道路安全提升、城市噪音減緩和設施損耗減少等。顯然,牌照拍賣的財政收入,若確實用于改善道路狀況和提高公共交通運營能力,則有助于全社會總福利的提高。
不利之處
(1)對相關產業的沖擊。由于私車牌照拍賣,私車購買量減少的現象大量存在,不利于汽車、鋼鐵制造等相關產業的全面、均衡、持續發展。
(2)對社會公平的影響。只有支付能力高的人才能通過拍賣市場獲得合法的通行權利,從而加劇了路權上的縱向不平等。
(3)對公共管理的挑戰。拍賣程序存在漏洞,容易滋生腐敗、賄賂、暗箱操作等問題,影響政府公信力。
2、北京:搖號購車
北京于2010年12月底正式公布《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也就是俗稱的“限購令”。
限購令規定:北京市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新增公務用車指標;2011年度和2012年度,小客車總量額度指標均為每年24萬個(月均2萬個),其中個人占88%,社會單位、團體占10%,運營性車輛占2%,每月26日實行無償搖號方式分配車輛指標;外地人北京購車需連續5年以上繳納北京社保和個稅的證明,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只需1年居住證明;外地牌照交通高峰時段禁行五環路(含)以內;將研究制定重點擁堵路段或區域交通擁堵收費方案,擇機實施;更新指標無需要搖號,直接申請更新指標。
有利之處
(1)治堵效果顯著。據統計,北京市2012年一季度的交通擁堵指數同比下降16.6%;一季度工作日平均擁堵持續時間,包括嚴重擁堵和中度擁堵,共計1小時15分鐘,比去年同期的2小時15分鐘減少了1小時。
(2)增加公交出行的比例。據統計,2011年北京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上升至42%,比2010年提高2.3個百分點;小汽車出行比例首次下降,降幅達1.2個百分點,小汽車進入中心城區數量減少,流量整體下降了12%左右。
不利之處
(1)對汽車等相關產業的沖擊。2011年實施限購一年,至少減少了60萬輛新車上路,也就是說車企的汽車銷售減少了至少60萬輛。
(2)不夠人性化。這一搖號限購政策的推行,雖然體現了“搖號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但是對于一些搖號中而不買者,或者對于那些多人搖號、一人買車現象沒有更加細致的針對措施,這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一定的不公;與此同時,對一些急需購車的消費者來說,亦沒有靈活的解決辦法。
3、貴陽:車牌分類管理
貴陽市政府于2011年7月11日發布了《貴陽市小客車號牌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要求對在貴陽市新入戶的小客車核發專段號牌和普通號牌,以達到控制車流量,緩解老城核心區交通壓力的目的。
根據《規定》,凡從當年7月12日起購買的吉普車、小轎車等9座以下的載人客車,可選擇“專段號牌”和“普通號牌”兩種號牌上牌。其中,“專段號牌”有入戶限制,需要通過向市交警部門申請,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該號牌可以在貴陽市所有道路通行;“普通號牌”入戶不受限制,但該號牌車輛不能在貴陽市一環路(含一環路)以內的道路上行駛,電子監控設備將全天24小時對違法駛入一環線內的普通號牌小客車進行違法取證,予以處罰。
政策的影響效果
貴陽市作為省會城市,效仿北京市推出搖號購車的政策是不被看好的,盡管能收到減緩城區擁堵的效果,但更大程度上是阻礙了經濟的發展。
4、廣州:配額購車
今年6月底,廣州推出了限購新政,規定每月新上牌中小客車數為1萬輛,試行期一年內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為12萬輛,新政從7月1日起開始執行。
7月3日,廣州又出新招:公布了對汽車牌照新的管理細則,同北京一樣,廣州將在8月1號開始實行汽車號牌搖號政策。搖號申請人必須滿足三個條件:首先,必須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其次,有廣州當地戶籍、一定時間的居住證明或者納稅證明等;最后,申請人名下沒有在廣州登記的中小客車。
政策的影響效果
廣州市的新鮮出爐的搖號政策,效果如何還待驗證,但是其對汽車等相關行業的發展不利是不爭的事實。
總結
無論是私車車牌拍賣,還是搖號購車,汽車限購的政策短時間內確實能收到減少交通擁堵效果,但絕不是長久之計。徹底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最終還得靠發達的公共交通。
另外,還可以推行一系列互補政策,如:
(1)更大范圍的擁擠收費,例如高峰時段各環線征收不同標準的擁擠費;
(2)尾氣排放費,征收對象主要是機動車尾氣排放不達標的車輛;
(3)公交專用道制度,對私人機動車占用公交車道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罰;
(4)大幅度提高中心區域機動車停放費用;
(5)壓縮機動車道,將最便利的道路提供給公交車;
(6)通過燃油稅、車輛購置稅、車輛注冊費、通行費等進行調控。
(7)放開出租車市場的準入,降低出租車司機的管理費,讓更多的出租車參與競爭。
總之,政策的出臺需要站在系統高度,實現多種調控方式與治理措施的密切配合,科學引導交通需求的時間、空間分配,這樣才能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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