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物價局印發《關于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價格管理的辦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市進一步推行城市公交低票價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補貼和補償機制。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當前城市公交運營基本情況(包括旅客運輸量、運營成本、票價水平、盈利狀況等)、現行財政補貼及其他優惠政策(包括法規、文件依據、補貼或優惠方式、范圍、標準等)以及當前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的改革政策建議等有關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并形成書面材料于7月底前報送省物價局。省物價局將對各地情況進行審核,價格偏高的將作出調整要求。
嚴控公交經營者利潤率水平
辦法要求,制定、調整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價格,應建立規范的成本費用審核制度,對公共交通經營者的成本和費用進行定期審核與評價,合理界定政府補貼與價格補償的范圍,嚴格控制公共交通經營者利潤率水平。
辦法規定,對于擅自制定或調整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票價的;采取降低車輛檔次和服務質量等方式變相漲價的;不執行政府有關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價格優惠政策的;違反規定在政府定價之外加收其他費用等行為,將由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消費者可提出調整票價水平
辦法提出,消費者可就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價格制定或調整票價水平、計價方式、票制、票種提出自己的建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收到書面建議后,應及時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見;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反饋建議人。
辦法要求,提出制定、調整公共交通客運價格的建議,應以書面形式,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企業基本情況;(二)制定、調整的建議方案;(三)制定、調整價格主要依據和理由;(四)對相關行業和其他經營者、消費者的影響分析;(五)企業近三年運營成本測算情況;(六)營運資質證明、線路開通批準文件的復印件,線路走向及站點設置、里程及示意圖等其他相關資料和情況;(七)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聲明:
凡文章來源標明“中國智能交通網”的文章版權均為本站所有,請不要一聲不吭地來拿走,轉載請注明出處,違者本網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所有未標明來源為“中國智能交通網”的轉載文章均不代表本網立場及觀點,“中國智能交通網”不對這些第三方內容或鏈接做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
征稿:
為了更好的發揮中國智能交通網資訊平臺價值,促進諸位自身發展以及業務拓展,更好地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服務,中國智能交通網誠征各類稿件,歡迎有實力的企業、機構、研究員、行業分析師投稿。投稿郵箱: itsshenzhen@163.com (查看征稿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