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深圳客運車輛必須安裝衛星定位
2014-09-02 10:34:21 來源:中國安防網責任編輯:
摘要:8月18日深圳市交委官網發布《深圳市客運企業衛星定位應用與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記者獲悉,按該辦法,包括道路旅客運輸車輛和出租小汽車在內的所有客運車輛都必須安裝達標的衛星定位終端,還需將衛星定位數據上傳到市交通運輸行業衛星定位綜合平臺。該辦法擬從9月1日起實施。
8月18日深圳市交委官網發布《深圳市客運企業衛星定位應用與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記者獲悉,按該辦法,包括道路旅客運輸車輛和出租小汽車在內的所有客運車輛都必須安裝達標的衛星定位終端,還需將衛星定位數據上傳到市交通運輸行業衛星定位綜合平臺。其中,道路旅客運輸車輛上傳衛星定位數據的間隔不大于60秒,出租小汽車上傳數據間隔不大于15秒。
該辦法擬從9月1日起實施。要求客運企業自主選購安裝符合國家、廣東省及深圳市相關標準及要求的車載衛星定位終端,企業自建或委托建設企業衛星定位監控平臺(簡稱企業平臺),對所屬客運車輛進行監管,確保本單位所屬客運車輛衛星定位數據及時傳輸至市交通運輸行業衛星定位綜合平臺。企業平臺應保留至少半年的衛星定位原始數據,以備核查。
市客運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深圳市所有客運車輛都已安裝衛星定位終端,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將企業的主體責任和政府的監管責任進一步明確。記者看到,該辦法規定客運企業應設置專職管理部門、人員及其崗位職責,對車輛運行情況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其中,在當日22時至次日6時時段行駛的道路旅客運輸車輛,企業平臺應加強監控行駛速度和防止疲勞駕駛,每30分鐘應進行一次安全提示,對途中停車30分鐘以上的車輛應當查明停車原因,連續駕車超過2小時未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或未停車更換駕駛員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通知駕駛員強制停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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