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高峰,北京一輛120急救車在將車禍傷者送往醫院的路途中遭遇堵車,3公里路走了40分鐘,傷者最終不治身亡。此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日前,北京急救、交管兩部門已開會商議,今后遇到危急重癥患者急救轉運時,交警為救護車“開道”將成為常態。衛生部、北京市已著手從機制層面解決“急救車,難救急”問題。
救護車獲得的“特權”,是對本已緊張的道路資源的傾斜式分配,這可能會增加其他車輛的行駛成本。由于優質醫療資源過于集中,危急重癥患者多會選擇北京醫院就診,北京的急救轉運任務極為繁重,需要給救護車讓路的概率也相對較大,但是,為救護車“開道”,仍然是值得讓人叫好的善政。原因是,這一措施不僅體現了體制對于“3公里路走了40分鐘”悲劇的深切反思,而且彰顯了對于生命應有的敬意。這種敬意,其實普惠于我們每個人。
但也要看到,賦予救護車特權,畢竟是事件推動型善政,是基于目前城市交通狀況下的臨時性安排。這也就決定了在執行過程中,會碰到許多與預期不一樣的地方。比如,什么情況下需要交警為救護車“開道”?危急重癥是否需要證明?固然,生命為大,緊急情況下不能教條,但這不表示不需要一定之規。救護車的“特權”,來自尊重生命的授予,自己不能成為“特權”本身。此前,一些地方救護車出車慢要價高,從而失去公眾信任的教訓需要汲取。
更進一步考量,緊急情況,遠不止危急重癥患者急救轉運這一種。交警為救護車“開道”,是否適用于其他緊急情況?即使對于什么是危急重癥情況,交警如何調配道路資源有了一定之規,其他緊急狀況又如何定規?定得過來嗎?
真正平衡路權,最根本的還得回到治理交通擁堵這一基本命題上來。交通擁堵,既有規劃不合理的因素,也有車輛大量增加后出現了停車難、行駛難問題的因素,還有非緊急情況的“特權車”占道過于頻繁的因素。正是這些情況,造成了應急車道要么為行駛車輛占據,要么成了臨時停車位的局面。
城市交通,不能少了“生命線”。在交警開道創造臨時“生命線”的同時,還需要多方治理。比如,需要創造棋盤式城市道路,需要通過設施完善消除人為堵點,需要通過市場化和行政化的多重手段,盡量解決停車難問題,需要盡量減少不必要的交通管制。
城市“生命線”的鋪陳,城市道路文明的養成,既靠行車者,也靠管理者,需要全社會的共同作用。交警為救護車“開道”,只是其中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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