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東正面臨新建2000公里高速的“大考”,停止收費將使山東交通建設“難以為繼”。因此到2015年年底,山東收費期限達到或超過15年的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可能全部或者部分延長收費期。(10月25日《京華時報(微博)》)
最近,國務院印發的《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明確指出,要著力降低物流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收費點,全面推進全國主要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系統建設。然而,山東省不僅不清理公路亂收費,減少收費點,反而多次對已經到期的高速公路延期收費。對于2015年將要到期的高速公路,可能全部或者部分延長收費期。高速公路延長收費期屢試不爽,令人匪夷所思。
不可否認,對部分到期高速公路停止收費,可能會造成車流冷熱不均,免費高速公路車流量增加的情況。但是在法定收費期限之下,所有收費公路最終都將免費。新的高速公路不斷通車,按照山東省延長收費年限的邏輯推算下去,是否所有高速公路收費都遙遙無期、永無止境?是否還要將其他非高速公路也一起捆綁收費?高速公路收費如此被判處“無期徒刑”,法律法規何在?公平正義何在?
《人民日報》曾連續曝光了各行業亂收費情況,既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也包括企業經營服務性收費。報道認為,各種亂收費、高收費,正蠶食著改革發展的成果,成為壓在百姓身上的大山。高速公路收費兇猛,收費年限被隨意延長,高速公路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何嘗不是在蠶食改革發展成果呢?
面對高速公路收費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惡例,民眾怨聲載道,有關部門要積極介入調查,不僅要依法審查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的合法性,及時糾正地方的違法行政行為,還要問責相關責任人,用法律與問責的力量,督促地方政府與交通部門遵紀守法,切實降低社會交通成本,減輕民眾負擔。如果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屢試不爽,其他地方都抱著法不責眾的心態,復制“山東經驗”,法律法規將被架空,民生利益將會受到傷害,后果不堪設想。
從長遠來看,要解決公路問題,還要加大交通投資建設力度,修改“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公路建設模式。還原公路產品的公益屬性,逐步還路于民,不能聽任公路收費政策長生不老。事實上,政府壓縮過高的“三公”消費與行政經費,規范收費公路管理,增加交通投入,回購部分收費公路,減少收費公路站點,縮短收費時間,分期分批取消收費站,并非不能完成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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