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6日13時30分,一輛車牌為川S39789的大型貨車,停在滬蓉高速廣安段1714公里加400米(岳池服務區附近,成都往達州方向)應急車道換輪胎時,一輛新面包車追尾而來……慘烈沖擊造成了面包車上的12人中,10人當場死亡、2人在搶救過程中死亡,慘烈的交通事故讓我們思考良多,本文將淺談高速公路應急車道的使用及其影響。
1.什么是應急車道
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設置的供車輛遇緊急情況臨時停放、等待救援或遇有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造成交通中斷,保障交警、消防及救援等車輛趕赴現場的應急通道。應急車道在遇有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造成交通中斷時,搶救傷員、快速處置事故現場、及時恢復交通發揮著重要作用,被譽為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
2.應急車道的設置
一般來說,高速公路同方向車道為三條以上車道,其中行車道兩條以上,應急車道一條,行車道寬度為4米,應急車道寬度為3米。
3.不按規定使用應急車道的危害及后果
(1)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或者超車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或者超車,不僅是一種不文明駕駛陋習,而且常常伴隨著發生交通事故的危險,隨意地使用應急車道道超車或行駛時,同方向車道為行車道一條,應急車道一條,超車時的寬度只有7米,而使用兩條行車道超車的時候,超車寬度為8米,車與車相距相差1米,而只有在超車的時候車與車保持足夠的距離,才能在遇緊急情況的時候車不致“碰撞”或減少“碰撞”的幾率與強度;在駕駛人員的認知常識內,超車一般是從道路的左側超車,而應急車道則在右面,當車輛發生緊急問題時,駕駛人員的第一反映就是向右側靠攏,所以最好不要從應急車道超車。
(2)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
法律規定,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所以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是違反法律規定且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在應急車道停車,特別市在夜間在應急車道停車是最危險的,高速公路沒有路燈設施且車輛行駛速度過快,夜間通行高速公路,駕駛人員主要靠護欄上的反光標示和車燈來判斷路況,因為車速比較快,且高速公路為弧形道路,所以當后來車輛看到前車在應急車道停車,而采取緊急制動時,極易因制動距離太短而引發發生追尾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4.駕駛員使用應急車道的原因
(1)客觀原因
①歷史原因。我國修建高速公路的歷史很短,大約二十年。用二十年培養一個好的習慣比較難。
②普通群眾對應急車道重要性認識水平不高,沒有意識到這是保障人們生命的一條“生命通道”,缺乏自律。
③執法、處罰力度不到位,查處這些違規行為有很多客觀困難。首先,執法裝備太差,漫長的高速路不可能做到全程監控;其次,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里面不許隨便攔截檢查車輛也是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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