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5日07:00評論中大獎(1人參與)收藏本文
時間:2014-08-15來源:信息時報作者:余詩林海珠區江南西路紫山大街路口,連職業出租車司機也不敢在紅燈情況下右轉,而是選擇等待。信息時報記者蕭嘉寧攝
信息時報訊(記者余詩林通訊員交宣)平時駕駛車輛時,司機們往往會發現,部分使用全屏信號燈的路口,會設有一個指示牌,明確是否能在全屏紅燈情況下右轉。由于有些路口有牌,有些路口沒牌,不少司機往往會覺得困惑:是否同一種燈色指示,會有不同的含義?14日,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交警部門已全面統一交通信號燈顯示模式,日后廣大車主遇到全屏信號燈時,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直接右轉。
目前,廣州市應用的是“全屏、箭頭指示混合顯示的方式”。推行之初,常發生“前面的車輛該走時卻不走,后面的車輛按喇叭催促”的尷尬情況。針對這一情況,廣州交警陸續在城區內這些問題比較突出的路口附設了“紅燈亮時可以右轉”指示牌,才讓廣大市民逐漸適應了全屏信號燈通行模式,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但隨著人們對交通法律法規的進一步深入了解,這些本來用于輔助指示的標志牌卻引來了公眾疑慮:有些路口有牌,有些路口沒牌,雖然是同一種燈色指示,但是否有不同的含義呢?
昨日,記者從廣州交警部門獲悉,為不斷完善交通信號燈控制,廣州交警專門研究制訂了交通信號的顯示模式規范,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流量狀態下的各種情況,選擇不同的顯示組合。并于7月底完成了中心城區1200多個路口(增城、蘿崗、花都、從化、南沙的交通信號燈目前仍在逐步完善當中)的普查工作,并對“采用指示牌來指引車輛右轉”的38個路口進行改造,全面統一了顯示方式。其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兩項:
一、拆除“紅燈亮時禁止右轉”指示標志,全部改為箭頭燈來控制車輛通行。
二、拆除“紅燈時可右轉,注意避讓行人”指示牌,并優化信號燈設置和配時。當全屏燈紅燈亮時,在確保安全,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情況下,可放心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