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煙臺市國土資源局召開了《煙臺市地下空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辦法》新聞發布會。《辦法》指出要通過降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等方式,確定市區地下空間的用地和登記辦法,新政將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纯葱抡颊f了些什么?
私人車位將有不動產權登記證
新政明確,社會公共停車場不予辦理分割轉讓和轉租登記。社會公共停車場將堅持社會公益性,不可能私有化,不許出售,也不許發證。居住區和公建項目配建的地下停車庫,按有關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
同時新政指出,對結建的地下停車庫,其地下空間土地用途應當按照該地表建筑物的主要用途確認登記,并在不動產權證書上注明“地下車位”。
地下三層開發不收取出讓金
在新政中,對地下空間建設用地出讓金收取以及出讓年限等方面內容進行了規定。建設用地范圍:商業、辦公、旅游、娛樂等經營性用途。
土地出讓金標準:
地下一層按地表同用途基準地價的10%收取
地下二層的出讓金按地下一層的50%收取
地下三層不收取土地出讓金
兩種特殊建設項目也不收取出讓金:
工廠倉儲建設項目以及參照工業用地價格進行評估的其他用途建設項目,使用地下空間仍用于同類型用途的,不收取土地出讓金。
基準地價未覆蓋區域,結建地下空間建設項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不收取土地出讓金。
地下停車庫/ 商業設施 /倉儲可劃撥用地
新政明確規定,地下空間建設項目符合國家規定的劃撥條件的,可以采用劃撥方式提供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
基本原則:
對經營性地下空間實行公開出讓。
劃撥用地范圍:
地下停車位、公共停車場、商業服務設施、物資倉儲、人防工程、地鐵場站等。
特殊規定:
地上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申請開發其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地下空間的,以及受客觀條件或者特殊歷史因素制約無法獨立分宗或者不具備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條件的可以協議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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