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日起施行校車新規:三類企業可提供校車服務
2014-05-13 09:16:38 來源:中國交通報責任編輯:
摘要:日前,北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安監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北京市校車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日前,北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安監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北京市校車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據《規定》,北京將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就近入學;城區優化公交線路,以公交為主解決學生交通需求;以區縣政府為主導,重點解決農村、山區中小學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運輸管理部門將發展公共交通,完善公交線網,為學生上下學提供方便;督促校車服務提供者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對校車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規定》明確,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城市公共交通企業以及根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可以提供校車服務。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在規定的位置懸掛校車標牌;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間行駛,在規定站點停靠;可在公交專用車道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但不得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按照《規定》,校車應當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和視頻功能裝置以及座椅安全帶、逃生錘等安全設施設備。《規定》自實施之日起設3年過渡期,過渡期后接送小學生的校車必須是按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專用小學生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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