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發展新能源汽車,與這次限牌政策要分開。新能源汽車不一定能享受‘特權’,因為限牌的目的是對汽車總量的調控,如果開口太多,新能源汽車不受限牌限制,將來廣州汽車總量調控不一定成功。”
廣州常務副市長陳如桂日前的這一番表態,似乎給從“新能源車不限購”的傳言中依稀看到點希望的人,兜頭一盆冷水。
可是,這原本就是個渺茫的希望。即使不限購,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三類所謂的新能源車,就真的很快會滿大街跑起來么?剛剛公布的新能源車產業規劃里,被外媒認為除非發生奇跡否則不可能實現的雄心勃勃的目標,就會順利實現么?
前提為假,可以得出任何荒謬的結論,所以,我不能說一定會如何,但是,國家明明準備了50億元的新能源車購車補貼,結果只發出去1億卻是事實,這已經強有力地說明,產業規劃所圈定的幾類新能源車的現實競爭力。
作為汽車行業相關從業者,我雖然對限購有一些看法(竊以為限制使用可能更好),但是,我同樣認為,既然已經限購了,那么就應該一視同仁,不能對任何車搞特殊化。
汽車行業的人其實也大不必對此失望,因為新能源車發展不發展得起來,最終取決于新能源車本身能否為市場所接受,是否較之傳統汽車更有綜合優勢,而非能享受到何種特殊的關照。
以我鄙陋的認識,歷史上似乎沒有什么行業是能靠優惠政策而最終發展起來的,當初本茨、福特們,在和馬車競爭時,何嘗享受到了什么扶持政策?汽車之所以能最終取代馬車,根本在于汽車較之馬車的全方位優勢,以及亨利·福特發明了流水線生產方式,大大降低了汽車成本,否則,汽車始終也不過是大款和貴族們奇技淫巧的玩物。
目前看來,與傳統汽車相比,新能源車并不具備商品競爭力,這是新能源車發展不起來的根本原因,即使北京廣州對新能源車不限購,我也不認為聆風、VOLT、E6這類車會很快在中國流行起來——我就不會買一輛不能出城的車,也不會買一輛近50萬元的A級車,相信大多數消費者和我的態度是一致的。
相反,混合動力車,雖然因為沒有被列入國家新能源車目錄,而沒有享受到什么關照,買車既無補貼,連車船稅也沒有減免,但是因為其性價比與普通汽車已經具有可比優勢,混合動力在美日等多個市場已經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在國內,我的看法是,也已經領了卡,就要駛上高速路的匝道了。
所以,要發展新能源汽車,不要成天把希望寄托在各種補貼、各種扶持、各種特惠政策上,自身沒有競爭力,即使扶得起,也最終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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