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城鄉居民便利出行。”這是李學勇省長在今年兩會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的一句話。昨天,不少委員就交通出行這個話題提出了建議,其中ETC優惠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的墊付追償,成為委員們關注的熱點。
ETC優惠
相比浙江,江蘇ETC優惠幅度仍不夠
在去年的江蘇兩會上,春節高速公路免費通行成為委員們熱議的焦點之一,去年中秋、國慶雙節,這一提案終于得到落實。在今年的政協會議中,不少委員將降低費用的目光聚焦在了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系統,即ETC上。
“目前,雖然我省某些地方在ETC初裝時一次性充值2000元,可免收ETC安裝費,但對于一般用戶,仍然偏高,建議下調充值費,以鼓勵更多的駕車人使用ETC。”政協委員陶冠紅提出了如上建議。而對于優惠幅度,陶冠紅表示,江蘇目前對于安裝ETC系統的車輛過路費優惠僅為9.8折,低于鄰省浙江的優惠幅度,這一部分仍有下調的空間。
陶冠紅建議,為了吸引更多的駕車人使用ETC,交管部門可以拓寬思路,如與4S店合作,新購車主都能在4S店領取ETC安裝憑證,拿到新車即有ETC。或與其他商家合作,在加油、用餐、銀行等方面與蘇通卡緊密合作,營造出出行便利一卡通的概念,從而提高ETC的魅力。
交通事故救助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償成了難題
2011年2月22日《江蘇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辦法》正式頒布實施,在全國首創政府購買服務的外包模式,依法籌集資金,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和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難的家庭。
政協委員徐祖堅介紹說,截至2012年底,基金墊付總額達到13238萬元,及時救助了6291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挽救了5858條生命,超萬戶家庭從中受惠,創造了“江蘇道路交通救助”的品牌。
不過徐祖堅在調研時也發現,由于這一辦法只是部門聯合下發的文件,法律層級低,在實踐中經常遭到律師、保險公司及法官的質疑,基金對無名氏賠償款的提存保管也缺乏法律授權。而對這基金進行管理的協調小組辦公室由于尚不具備法人資格,無法主動及大規模發起訴訟追償,使得基金追償成效受限,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整個基金的健康良性運行。
對此,徐祖堅委員建議,省政府和省人大改變《省管辦法》立法層次低、權威性和強制性較弱的局面,要通過率先在全國立法,真正把好事辦好,有墊付也應當有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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