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配備記錄儀執法實現全程錄音錄像
2014-03-14 17:14:11 來源:成都日報責任編輯: sunny
摘要:11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目前成都交警(微博)共有單警執法記錄儀設備946臺,一線交警配備率為100%,實現了對交通管理執法過程的數字化記錄。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出臺《交警系統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規定要求,從今年7月1日起,全國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以及從事駕駛人考試和機動車查驗時,要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11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目前成都交警(微博)共有單警執法記錄儀設備946臺,一線交警配備率為100%,實現了對交通管理執法過程的數字化記錄。
據3月7日《人民公安報》報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制定出臺《交警系統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規定要求,從今年7月1日起,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以及從事駕駛人考試和機動車查驗時,要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此規定的出臺,在推進民警執勤執法、服務工作過程透明的同時,也起到了維護民警合法權益的作用。當民警受到不法侵害或惡意投訴時,執法記錄儀可作為重要證據,方便有關部門對不法分子或惡意投訴者進行嚴肅處理。
11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從去年5月開始,執法記錄儀已經陸續開始在我市各交警分局內啟用,目前共有946臺,一線交警全部配備。該負責人介紹,凡配有執法記錄儀的民警,在執法過程中都被要求錄像錄音。其中,現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開具處理通知書,現場拖移車輛,或者拆除、收繳非法裝置,拒絕、阻礙、暴力抗拒交通警察執法或有其他侵害交通警察合法權益的行為等容易產生異議的情形均納入了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現場執法記錄的范疇內。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臺的相關規定,將對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情況進行進一步的規范。
該負責人表示,民警在執勤、執法過程中使用執法記錄儀錄音錄像,可解決以前交警在路口執勤,發現違法行為后取證比較困難的問題。尤其是對于駕駛員行車時未按規定系安全帶、車輛實線違法掉頭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及時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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